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崇左隔热条PA66生产设备
以其灵活便捷的特点
成为许多人的出行选择
但其稳定性差
驾乘人员缺乏物理外壳保护
俗称“肉包铁”
“逆行一小段,就不用绕路了!”
“平时都这么走的,没事!”
“我赶时间,注意点就好了!”
……
部分驾驶人
交通规则意识淡薄
不戴安全头盔
随意横穿马路
酒后驾驶等
交通违法行为多发
结果,事故一触即发
典型案例警示
2025年4月16日8时56分许,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至某路段时,与一辆轻型货车车头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叶某受轻伤、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眼镜受损,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2023年8月13日14时44分许,吴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某路段时,遇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向其驶来,两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受伤、两车部分损坏。
2019年5月8日,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,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,事故导致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经认定,陈某的违法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,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,机动车驾驶员无责。
为进一步规范摩电行驶秩序
压减涉摩电交通事故发生
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
广宁县公安机关
自2026年1月1日起
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
的摩电专项整治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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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两场专项行动接连发力,专治摩电出行的各类“糟心操作”,手把手为大家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1月3日,广宁县公安机关响应省公安厅会议精神,启动2026年首次全县范围摩电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,以规范行驶秩序、严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为目标,精准聚焦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两类车辆,严厉查处无牌无证、假牌套牌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超员、酒驾醉驾、逆行、非法改装、飙车竞速等高频违法行为,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、多次违法未处理及涉嫌肇事逃逸的车辆依法从严处置,绝不姑息。
执法过程中,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,对轻微违法驾驶人耐心劝导教育,普及交通法规;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,形成有力震慑。
1月7日,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再度出击,将整治重心对准外卖行业这一摩电出行高频群体,深入辖区外卖配送站点开展“面对面”交通安全宣传暨车辆专项检查。
手机:18631662662(同微信号)
公安交管通过派发宣传资料、现场普法宣讲等形式,隔热条PA66生产设备结合辖区涉摩电典型事故案例,用通俗语言剖析事故成因,重点警示闯红灯、逆行、骑行使用手机、超速等外卖配送中常见违法行为的危害,引导骑手树立“文明骑行、安全第一”的理念。
为期1年的 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四个方面重点推 进:强化宣传教育,将摩电整治和安全文明骑行宣传纳入社会文明宣传体系,依托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,推广“早点走、靠右行、慢慢开”骑行理念,并在公安新媒体开设整治专栏,针对相关企业和重点群体,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震慑。
严厉查处路面违法, 采取定点与流动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,严查不戴头盔、闯红灯、逆行、超载等行为。加强重点路口、时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执勤劝导,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。完善交通设施,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信号灯与非机动车道,推行人车分离管理。推行“查处+教育”模式,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点,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参与劝导体验,提升群体安全意识。
推动协同共治,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凝聚各部门合力,构建齐抓共管,协同共治的安全管理机制。
严格注册登记管理,规范注册登记,建立协同核查机制,引导消化旧标车,把这“最初一公里”的工作抓实抓细。
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
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~
编辑:陈梦瑶
一审:冯丽华
首先,我输入口令, “帮我整理一下国内前20的乘用车企业2025年前11个月的销量,然后用表格形式展现。” 结果虽然得到了一份详细的表格,但是需要我把表格复制到Excel里面,然后再整理,这样就很麻烦。
来大家往左滑,看到没有?这里面全是广告,对吧?而且有的时候呢还有游戏,怎么关闭呢?
二审:苏荣昌
三审:骆翠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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